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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“创业”卖游戏外挂,获利320万元被判刑,律师:“外挂商机”涉3种罪名

发布时间::2019-12-11 18:31:01

    《绝地求生》是一款热门游戏,有的玩家却通过安装外挂程序,进行自动瞄准、隐身透视等“作弊”。有人看中“商机”,做起了贩卖游戏外挂的生意,却没想到,这样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。

    日前,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一起“游戏外挂案”。四人贩卖《绝地求生》外挂软件,违法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20余万元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,适用缓刑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8000元不等。

大学生“创业”卖起游戏外挂

    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,朱某宇、马某骏在网站销售四款《绝地求生》外挂程序共计近20万笔,违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20余万元。

    据介绍,杨某杰向朱某宇、陆某明等下家贩卖外挂卡密共计66笔,违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。同一时间段,施某广向朱某宇、陆某明等下家贩卖外挂卡密共计117笔,违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。

    经鉴定,四款外挂均绕过了《绝地求生》游戏的保护机制,未经游戏授权获取了游戏的数据,增加透视显示配件、枪支、投掷物品、药品、防具、战利品、空投及各种载具等功能,对《绝地求生》游戏具有破坏性。

    今年3月14日,四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,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事实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四名被告人均退缴各自违法所得。据介绍,本案中朱某宇是在校大学生,马某骏刚刚大学毕业,两人系在线认识多年的游戏玩家,出于创业目的共同经营网站。

    庭审中,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表示,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系法律意识淡薄造成,主观恶性小,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

  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朱某宇、马某骏系共同犯罪。四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均可从轻处罚。四被告人通过家属积极退缴各自违法所得,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四被告人有悔罪表现,结合相关社区单位意见,均可以适用缓刑。

    最终,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宇、马某骏、杨某杰、施某广因犯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的程序、工具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,适用缓刑,并处罚金。

律师:围绕外挂软件可能涉嫌三项罪名

   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“游戏外挂”,一共可检索到234篇相关文书,其中审判程序为刑事案件的共有217篇。记者注意到,“游戏外挂”相关案件涉及多项罪名。

   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徐旭东律师曾研究过“游戏外挂”相关案件,他告诉记者,在司法实践中,围绕着外挂软件的买卖、经营、复制发行等多个环节,涉及较多的是提供非法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、工具罪,非法经营罪,以及侵犯著作权罪。

    徐旭东表示,在一般人看来,这三个罪名较容易混淆。其中,最常见的罪名是提供非法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程序、工具罪;从数量上看,这是目前法院打击销售外挂软件最常适用的罪名。这个罪名重在为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程序、工具,现多数用于销售外挂软件方面。

    第二个常见罪名是非法经营罪,这项罪名多见于非法利用外挂软件替游戏玩家代练升级并从中牟利,其目的是使用外挂软件干扰游戏的正常运行以此非法获利。

    第三个罪名则是侵犯著作权罪,该罪主要针对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发行、非法出版及复制游戏外挂程序,其侵害的是合法著作权人的修改、出版、发行、复制等著作权利。非法经营罪打击重点利用外挂软件进行经营行为。

分析:我国对此类犯罪打击力度很大

    记者注意到,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也曾审理过一起《绝地求生》游戏外挂案,两人因销售《绝地求生》游戏外挂,金额达到约人民币2.3万元,分别被以犯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三个月;并处罚金。

    关于销售非法外挂软件入罪的问题,徐旭东称,根据最高法、最高检联合的司法解释,销售对象达20人次或者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即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可以入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如果人次达到100人,或者收入达到25000元,即属情节特别严重,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   徐旭东认为,销售非法外挂软件入罪的起刑点并不高,足见我国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其实很大,而这偏偏是很多人特别是像本案这样的大学生所容易忽略的。而当前销售外挂软件的渠道方式,多以买受人支付费用、出卖人告知卡密的方式来完成交易,也有利于公安机关打击该罪。

转自扬子晚报网